认证种类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FSC认证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咨询
发货地深圳或广州
FSC认证辅导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辅导
FSC认证咨询森林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FSC认证申请森林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森林FSC产销监管链体系标准
办理周期1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资料有效可查
材料协助完成
(1)厂纪厂规
(2)消防安全劳动保护
(3)FSC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
(4) FSC-COC体系文件/标准
按照这一标准的要求,术语和定义已经在FSC-STD-01-002 FSC 术语表中列出,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批准日期: FSC规范性文件被批复机构批准的日期。
组合产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林产品(例如,实木和刨花板)成分构成的产品,装配在一起形成另一种产品(例如,家具、乐器、胶合板、复合产品、包装与含有各种纸质组分的印刷材料)。
认证机构:执行符合性评估服务的机构,也可是认可的对象(改编自ISO/IEC 17011:2004(E)。
产销链: FSC产销链(CoC)是产品从森林,或在使用回收材料时从回收地点到具有FSC声明和/或成品和贴标产品的销售地点的路径。COC包括采购、加工、贸易和销售各个阶段及这些阶段到下一阶段供应链的过程涉及的所有权变化。
木片和纤维产品:使用削成碎片或去除纤维的木材制成的产品(例如:纸浆、纸张印刷材料、纸板、刨花板与纤维板。
声明贡献投入:在百分比或信用控制体系中,可以计入计算产品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的投入材料。包括如下合格的声明贡献投入:FSC认证材料、消费后回收材料和消费前回收纸张(说明:后一类排除其他的消费前回收材料,例如木头和软木)。接收的具有FSC混合x%和FSC回收x%声明的输入材料的数量可以计入声明贡献输入,并且与供应商销售文件上写明的百分比成比例(例如,如果接收到10kg带有FSC混合70%声明的材料,只有7kg算作是声明贡献的投入)。FSC混合信用和FSC回收信用材料的全部数量都可算作是声明贡献的投入(例如,投入量的)。
声明期:组织为每个产品组规定的可以做出明确FSC 声明的时间段。声明期的小值是完成一个批次的时间,包括接收,储存,加工,贴标和产品的销售。
组织: 持有或申请认证,因此负责符合基于FSC认证类型的适用要求的个人或实体。
产出: FSC认证的组织生产和/或提供的有FSC 声明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外包:承包内部的业务程序(例如,产生特定服务或产品的活动或任务)给另外一个组织而不是内部安置的做法。外包行为经常发生在**出组织能力的范围。但是,当组织不能控制或者监督承包商履行活动时,组织可与其他公司建立外包协议。
参与地点:包括在多地点或联合证书范围内的地点。用于外包协议中的承包商不被认为是参与地点。
百分比体系: FSC控制体系,允许在一个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按FSC声明销售符合声明贡献投入的产出。
物理所有权:组织实际处理FSC认证的材料和产品(例如,采伐,存储,生产,分销)。本标准中,运输不算做物理所有权。
消费后回收材料:从消费者或商业产品回收的林产品材料,该产品已被个人、家庭,或被商业、企业和机关作为产品的终利用者使用。
消费前回收材料:从次级生产过程或下游企业回收的材料,实际上,并不打算产生这种材料,这种材料不适合终用途,且没有能力在生产现场重新利用。
初级制造:将圆木或木片变为其它产品的加工过程。对于木片与纤维制品,初级制造包括从原木或木片到纸浆和纸的生产。
程序:从事一个活动或过程的规定路线。
FSC认证各个标准 :
1、FSC-STD-40-004(VERSION 3.0) FSC产销链认证标准
2、FSC-STD-40-004a (VERSION 2.0) FSC产品分类
3、FSC-STD-50-001(VERSION2.0) 证书持有者标签使用指南
4、FSC-DIR-40-004 FSC产销链指令
5、FSC-STD-40-003(VERSION 2.1) 多地点产销链认证标准
6、FSC-POL-01-004 FSC组织政策
FSC声明的解读:
FSC 声明:体现在FSC 认证或FSC 受控木材产出产品的销售文件上的声明。
FSC声明有:FSC 、FSC混合x%(FSC MIX X%)、FSC回收x%(FSC RECYCLED x%)、 FSC混合信用(FSC MIX CREDIT) 、FSC回收信用(FSC RECYCLED CREDIT)和FSC受控木材。
1)“FSC ”:来源于FSC认证森林的木料或非木质森林物料
2)“FSC Mix”:由源自FSC认证的森林的原材料、受控与/或回收的原材料所组成的产品
3)“FSC Recycled”:完全来源于回收材料
4)“FSC Controlled”:产自非FSC认证森林或人工林,由经过FSC认可的认证机构根据FSC产销链与/或FSC受控木材要求(FSC-STD-40-005或FSC-STD-30-010)进行了符合性评估,赋予FSC声明的材料
补充要求
贴标要求
1 按照FSC-STD-50-001规定的要求,组织可在FSC认证的产品上贴FSC标签。如表E规定,FSC标签类型应与相应销售文件上的FSC声明相匹配。
表 E. FSC声明和相应的FSC标签 产出的FSC声明 FSC 标签
FSC
FSC
至少70%的FSC混合百分比
FSC 混合
FSC 混合信用
FSC 混合
FSC 回收木制品 -至少含有70%以上的消费后回收材料
FSC 回收
FSC 回收纸制品 –无阈值
FSC 回收
FSC 回收信用
FSC 回收
2 只有符合FSC贴标条件的FSC产品可用FSC商标宣传
3 全部使用来自小规模和/或社区生产者的投入材料生产的产品可以贴FSC小规模和/或社区标签。
外包
1 组织可将其产销链范围内的活动外包给FSC CoC认证的和/或非FSC CoC认证的承包商。
说明:组织的外包安排受认证机构风险评估和现场审核为目的抽样影响。
2 外包协议中的活动是那些组织产销链证书范围内的活动,如采购,加工,储存,贴标和为产品开具。
说明:如果只是运输和物流活动中作为停靠点,那么储藏的地点不涵盖在外包协议中。但是,如果货品在卖给客户之前,组织将储存货品这项服务外包,则这个地点被认为是组织储存地点的延伸,因此需要签署分包协议。
3 在将外包活动包给新的承包商之前,组织应通知认证机构其承包商分包的活动,名称和联系方式。
4 组织应与每个非FSC认证承包商制定外包协议,规定承包商应遵守如下内容:
a) 遵守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和关于外包活动的适用的组织程序;
b) 不能用FSC商标进行推广(例如,用于承包商的产品或);
c) 不能再次分包任何加工;
d) 接受组织的认证机构审核承包商的;
1﹑目的.
有效地进行FSC不合格品管理,确保FSC不合格品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FSC来料至FSC成品出货作业过程中的管理.
3﹑权责
3.1 采购部/生产部: FSC不合格的判定,标示,填写报表.
3.2业务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处理FSC不合格品。
4、定义
4.1 FSC不合格品: 公司无法其符合适用的 FSC 认证标准和做出 FSC 声明要求的产品或材料。
5、作业内容:
5.1 FSC不合格品的控制: 经检验之后不合格品,未做出处理之前不可使用.
5.2 来料及生产过程控制.
5.2.1 采购或生产人员发现FSC不合格品时,保持原有FSC不合格品状态,将问题反应给FSC-COC管理者代表,由FSC-COC管理者代表对不合格品处理方式做出判断。
5.2.2不合格品处理.
5.2.2.1如果有FSC不合格品混合FSC产品组的风险时,公司采取下列一个或多个隔离方法进行管理:
a) 材料物理隔离法;
b) 材料时间隔离法;
c) 材料识别法。
5.2.2.2退货: 由采购通知FSC供应商办理退货手续。
5.2.2.3 报废:由生产部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报废处理。
5.3 在交付后发现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时,公司应:
a) 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认证机构和所有直接受影响的客户关于确定的不合格产品,并保存通知记录。
b) 分析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c) 配合认证机构,使认证机构确认公司采取了适当的行动来纠正不符合。
5.4记录保存 不合格品记录由采购部/生产部统一保存,原则上保存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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