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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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V1.0
周期40天左右
申请材料顾问协助
所需资料整套备齐
办理流程按辅导要求进行推进
HACCP认证的要求及内容:
1、文件管理要求;
2、记录管理要求;
3、力要求;
4、合规义务识别与评价;
5、方针目标系统建立;
6、职责与部门分工确认;
7、沟通内容与沟通流程要求;
8、前提计划(人力资源、良好卫生规范(见规范中的附录A)、产品的设计与开发、采购管理、监视与测量、标识与追溯、产品放行、产品撤回与召回、致敏物质的管理、产品防护、食品欺诈预防、应急准备与响应);
9、危害控制计划;
10、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
11、客户投诉管理。
是否制订了书面的HACCP计划
1 HACCP计划所要控制的危害;
2 控制确定危害的关键控制点;
3 针对每个危害,在每个关键控制点上的关键限值;
4 对每个关键控制点中每种危害的监视程序;
5 关键限值**出应采取的措施;
6 负责执行每个监视程序的人员;
7 监视结果的记录点。
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公司是否应在每次设计或重新设计后,在危害分析前,对规定的信息进行更新(即产品特性、预期用途、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稓施)
公司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订了HACCP计划
都有相应的记录
公司在《确认、验证、验证结果的评价与分析控制程序》对相应的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暂未发生更新

管理层是否定期按计划对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了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有效性?
管理评审的输入
•审核结果
•顾客反馈
•过程情况和产品的符合性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
•上一次管理评审的跟进情况
•可能影响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变化
管理评审的输出
•评审结果是否有记录?
•是否有相关的措施?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
•产品的改进
•资源需求
•其他
管理评审将在12月进行。
文件规定充分:品管部应根据管理评审目的准备或相关部门准备必要的资料作为评审输入,包括:
1、内、外部质量安全审核报告,HACCP计划验证报告。
2、质量安全方针、目标的实现状况。
3、顾客满意的测量结果和顾客反馈,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
4、产品质量安全的分析结果,HACCP体系运行和HACCP计划的执行情况。
5、过程测量和监视的统计分析结果。
6、纠正与预防措施、纠偏措施的实施情况。
7、以前评审所确定的措施的实施情况。
8、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变化。
9、流行病学信息、食品安全危害信息。
10、改进的建议。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措施:
1、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可包括对质量安全方针和质量安全目标,组织结构,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评价。
2 与顾客有关的产品的改进,对现有产品符合要求的评价。
3 资源需求。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食品配送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危害,在产品出现有碍消费者健康的问题时能够有效召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运、出售的不安全食品。
3职责
3.1管理者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审批。
3.2采购部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进出手续的处理工作。
3.3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召回程序
4.1先建立并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2采购部要建立和保存产品去向的记录,保存期限应**过产品的保质期。
4.3当已销售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不符合质量标准问题时,采购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并要求其出具不符合,不合格现象和已产生的后果。
4.4采购部要将不符合送管理者审批,管理者召开企业会议进行讨论,并根据产品不符合的性质决定是否进行召回。
4.5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的,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4.6当会议决定需要召回时,管理者要负责成立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并一名成员为小组组长,总管不安全产品召回工作。
4.7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人员应当包括(但不于以下人员):
1)技术人员;
2)销售人员;
3)财务人员;
4)公众关系人员;
5)法律人员。
4.8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要制定《产品召回计划》,产品召回计划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范围区域;
3)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4)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
5)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
6)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7)召回食品的处置措施、承担情况;
8)召回的预期效果。
4.9《产品召回计划》经管理者批准,交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后实施、并且发布召回公告。
4.10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
3)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时间、区域范围;
4)公司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流程。
4.11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发布。
4.12对已经召回的不安全产品和存放于库存中尚未发出的不安全产品,要单存放,醒目标识,并由食品安全小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外聘有关进行评估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如销毁、无害化处理等)。
4.13在食品安全小组未出具结果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4.14食品安全小组要查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4.15召回工作的完成:
a)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b)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c)实施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4.17当实施不安全产品召回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将召回情况记录在《不安全产品召回结果及处理记录》上。
4.18适当时公司应进行模拟召回,以演练、评估和验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a)食品安全小组对情况进行初步评价,通过对该批产品的相关的原料验证记录、加工过程控制记录、CCP记录、产品检验记录等资料的评审,对留样或库存产品的检验等方式进行需撤回产品的全面评价,评估可能引发食品安全的可能性和安全风险的严重性。
b)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向总经理汇报评估结果,批准是否启动撤回。
c)生产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召回决定,依据质量技术部、仓储部等提供的记录,确定应撤回产品的去向、产品涉及的范围及公司应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并准备相应的仓储和运输设施。
d)销售部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所有收货人,随后寄发书面回收函件。向对方提供以下信息∶产品名称、批次、生产日期、规格、回收原因及其相涉危害。
e)通过通讯媒体,发布公开警告或通告,对已销售的产品实施回收。
f)根据回收产品的分类,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食堂与顾客进行协商,分别采取就地销毁(对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的产品)、全部退回工厂等相应处理措施。
g)对于不能全部撤回的产品,由食堂负责在相关部门挂牌召回,必要时借助媒体撤回产品;
h) 撤回的产品由仓库负责集中存放,并严格隔离、明显标识。
HACCP认证的要求及内容:
1、前提计划(人力资源、良好卫生规范(不**业类别具体要求详见附录A《企业良好卫生规范要求》通用要求和行业要求)、产品设计开发、采购管理、监视和测量、标识和追溯、产品放行、召回和追溯、致敏物质的管理、食品防护、应急准备与响应);
2、危害控制计划;
3、不合格管理、纠正措施、客诉处理、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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