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认证费用面议,根据年销售额
发货地深圳或广州
价格或费用面议
办理流程顺畅
机构名称汉墨咨询
服务项目FSC森林认证
区域全国
注册方式咨询客服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COC森林产销监管链体系标准
周期1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申请材料协助整理
所需资料顾问整理
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介绍:
1、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分:FM认证对林场开展的认证;COC认证对林产品的加工环节和贸易环节开展的认证,是对林产品产销链的认证,以确保材料的追溯性;
2、FSC认证对我们林产品利用的企业来说是COC认证,申请FSC认证其实是做COC产销链管理体系的认证。
成品的处理与销售的记录保存。
相关单据以及产品认证信息,如,认证产品描述、认证公司的认证信息,运输单据等FSC产品清单中销售给所有客户的FSC认证产品的销售记录与所销售的FSC认证成品的价值,由销售部作好单据的记录与保存。
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FSC标志使用控制程序
相关文件记录:
FSC销售数量登记表
销售合同
合同评审表
箱单
提单
产品发货单
![湛江FSC认证标准](//l.b2b168.com/2019/12/14/19/20191214191548385154.jpg)
FSC标签的使用
用于认证产品标签上使用的和宣传标签不得混用
FSC商标不得用于宣传FSC认证范围外的产品质量。
FSC商标不得用于产品名称、公司名称或网站域名。
例如,产品不得命名为“Golden FSC Timber”;而必须使用 “FSC™ 认证Golden Timber” 或“Golden Timber – FSC™ 认证” 。
“Forest StewardYCip Council”不得被翻译名称取代,翻译名称可以包含在方括号内,但不能取代“Forest StewardYCip Council”字眼。
FSC商标和宣传声明可根据需要进行翻译。新的翻译版本可通过认证机构向FSC申请许可。
FSC商标的任何使用都须带有商标符号® 或 ™ (上标形式) ,并FSC商标在FSC认证产品或材料销售的注册状态。此符号是标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FSC或“Forest StewardYCip Council”在任何文本中次使用都要加注此符号。不同FSC商标的注册状态见FSC-STD-50-001 (V2-0) EN附录1的要求。
公司需向认证机构提交所有带FSC商标的图案,以获得许可。如果组织一贯能正确使用商标,在相同产品、产品上同一位置或宣传产品多次使用可以不重复提交图案。
FSC商标作为产品标签使用时, 同一商品上不得使用其他森林认证方案标志。若零售商希望使用FSC商标宣传其销售的商品,FSC标签必须位于商品或包装上消费者清楚可见的位置.其他森林认证方案标志用于为产品促销或教育目的在FSC标志上出版, 只要在该刊物上宣称是其他森林认证方案.
当FSC产品出售给零售商,零售商按FSC商品来销售时,必须将零售商的FSC标签打在产品上或产品包装上,以便让消费者获得。
其他关于标签的使用参考 FSC-STD-50-001 (V2-1) EN
![湛江FSC认证标准](//l.b2b168.com/2019/12/03/16/201912031613229292474.jpg)
关于接收FSC认证原料后的数量记录。
每批FSC认证原料到货后的日期、数量、登记人等应详细清楚记入《FSC储运部保管帐》。
FSC认证原料的入库。
储运部根据采购部门提供的,核对实际收货数量后,填写FSC入料单。
在保证有足够FSC认证原料的情况下,方可生产FSC认证产品
FSC认证材料的出库。
储运部根据加工车间的领料单出库,只有带有FSC标记的领料单才允许FSC认证材料出库。
关于使用与接收FSC认证材料的记录。
采购人员负责保管FSC认证原料的定单,并作为购买与使用FSC认证材料的依据;
储运部负责保管FSC认证原料的入库单、出库单。
采购人员负责保管FSC认证原料的。
![湛江FSC认证标准](//l.b2b168.com/2019/12/03/16/201912031613231771324.jpg)
1.目的
用于区别FSC和非FSC产品,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同时可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以及CYC存放区域的隔离。
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制定产品的标识、隔离方法并负责监督管理全公司产品标识工作的实施,当需要对责任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3.2生产部各车间和储运部根据规定做好本单位负责的产品标识及存放,并有责任在搬运、加工、贮存过程中做好标识的保护和移置工作。
4.程序
4.原料的标识。
4.1.1储运部原料库对采购的FSC原料必须标识,并将其存放于FSC或非FSC区域,质检员必须将FSC原料码放在标有FSC标识区域,易于辨认和区分。
4.1.2加工单位必须把FSC产品存放区域明显标识,加工时根据物料上是否带有FSC标识,分别将其存放与FSC或非FSC产品的区域。
4.2生产过程的标识
各加工工序对FSC产品单进行标识,使用标识牌和生产流程卡,并存放在的区域。
4.3产成品的标识
每个订单产品的标签上必须带有FSC的明显标识。
4.4标识的管理
质检部负责对各类标识的有效性进行,发现标识有损坏、丢失等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更换。
4.5产品的追溯
各部门根据顾客、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产品安全性等因素并考虑公司自身的追溯性需求,在相关单据上填写成品批号和原料批号,以便实现追溯。
组织应为控制 FSC 产出声明和贴标的产品建立产品组。产品组应由具有以下特点的一种或者多种产出的产品组成:
a) 在 FSC-STD-40-004a 产品分类标准中归属于相同的产品类型;
b) 被相同的 FSC 控制体系控制。
在百分比体系和信用体系下建立产品组要满足下列条件:
a) 所有的产品应有相同的转换因数。如果不能满足此条件,也可将其划分为相同的产品组,但应为以 FSC 百分比或 FSC 信用声明销售的那部分产出产品使用其相应的转换因数;
b) 所有的产品应由相同的投入材料(例如,松木板材)或者相同投入材料的组合构成(例如,由等价材料和/或树种制造的刨花板和胶合板组成的胶合刨花板)。
说明:如果产品组的投入材料和/或树种可以被其他材料和/或树种代替,则这些材料和/或树种是等价的。在相同产品组内,多种材料或产品尺寸或形状是可以接受的。不同种类的木浆可被视为等价的投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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