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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GRS回收标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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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顾问完成
a) 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登记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重要环境因素应在《目标指标管理程序》中作出具体计划且实施,或通过运管理程序加以控制。
b)发生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或补充识别(更新),重新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以保证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和及时性:
1)增加新项目或施工新工程时;
2)引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
3)公司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时。
4)法律法规变化、更新时。
1.0 目的
使员工理解公司制度,SA8000 政策与健康安全知识等。
0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4.1 行政部:训练记录建档、保存、新进人员教育训练,及年度培训计划汇总、保存、追踪。
4.2 用人部门:技术与安全操作等培训。
0 5.0 作业内容
5.1 员工的招聘
5.1.1 根据工作的需要,由用人部门提出人才需求计划,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配合用人部门进行招聘工作。
5.1.2 公司人员如有大的调整或情况时,可直接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进行决定。
5.1.3 在雇佣,有偿劳动,获得培训机会、终止工作或者退休时,任何源于性别、年龄、、种族、社会等级、社会背景、疾、与国家起源、国籍、工人组织(包括工会)的成员身份、性的协会、性取向以及其他任何个人情况的歧视都不应存在。
5.1.4 招聘人员应严格审查应聘人员的真实性,一律杜绝招聘童工进厂工作,对招收和未成年工按规定管理。
5.1.5 招聘时不得扣押员工的、收缴及其他有价物品。
5.1.6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见《劳动合同书》的约定。
5.2 新进员工的培训
5.2.1 当本公司新招人员进厂时,由行政部负责集体开班或个别,以使新进人员了解本公司之发展历程、规章制度、SA8000 政策、社会责任和安全卫生健康知识等。
5.2.2 凡从事规程之操作人员于正式投入工作前,由用人部门予以实施职前工作或委外受训,并经用人部门主管审核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工作,训练与考核结果报行政部予以记录存档。
5.3 在职人员的培训
5.3.1 训练需求鉴别。行政部应于每年初到各部门调查或要求各部门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说明本年度教育训练之需求后,由行政部汇总成《年度培训计划》,呈经理、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安排执行,保证在职人员的定期培训。
5.3.2 训练组织单位应于每一训练课目结束时,予以考核,如问答或发出问卷调查表调查训练成效(必要时可以采取测验方式代替),并将考核结果交行政部进行登记。
5.3.3 在职人员升迁或者调岗,必须经再培训,并由用人部门审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5.4 培训记录及教材
5.4.1 在对员工进行培训时,应提供适当的教材,以保证培训效果。
5.4.2 所有训练都应留有记录。
5.5 员工辞职
5.5.1 员工辞职,必须提**个月填写《离职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批,试用期内提**天提出。
5.6 员工权力
5.6.1 有权申请辞职、内部调动、加薪,公司有责任在适宜的情况下满足员工要求。行政部根据劳动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有任何阻挠行为,如扣押工资,变相处罚,嫁接岗位损失等。
1.0 目的
为在本公司建立一个全体员工平等的沟通渠道和机会,给予员工丰富的工作生活空间,关爱员工的身心健康,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生产效率,特订此程序
0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
0 3.0 定义:
员工代表:由员工自己选举产生的与公司高层管理者进行沟通的代表。
0 4.0 权责
4.1 员工代表:对本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及时向员工进行解释宣传并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公司高层管理者。
4.2 管理者:定期组织召开与员工代表进行沟通的会议,并妥善处理员工的来信来访。
0 5.0 作业内容
5.1 员工代表的产生
5.1.1 本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1.2 为确保员工代表的全面性,能真正代表全体员工的心声,以部门为单位,由员工推荐或自荐产生员工代表候选人,再选举员工代表。
5.1.3 员工代表由员工自己选举产生,不得由管理人员,根据选票得票数的多少决定具体人员,并予以公布。
5.1.4SA 推行小组为非管理层员工选举员工代表提供各种条件。
5.2 员工代表的和义务
5.2.1 员工代表可直接将员工的任何意见或建议以各种形式(书面形式、投意见箱、当面沟通等)反映给公司高层。
5.2.2 员工代表有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
5.2.3 本公司必须确保被选举产生的员工代表有时间、**会接触员工和高层管理人员。
5.3 员工代表与公司高层管理者的沟通方式
5.3.1公司高层管理者确保以每一份意见或建议书进行有效的回复,并每3个月举行一次沟通会议,妥善公开处理员工的来信来访。
5.3.2 公司高层管理者如因情况,不能主持召开沟通会议,可委托其代理人主持会议。
5.3.3 经沟通会议后形成的有关规章制度,员工代表应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解释宣传
5.3.4 公司对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均会接受和采纳,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议人给予适当奖励。
5.4 当员工代表因情况不能胜任相应职责时,需重新执行 5.1 的要求选举员工代表。上届员工代表向工会递交述职报告,完成交接工作。
5.5 本公司反对有歧视和非正常对待员工代表现象。
1.0 目的
辨识及价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价其危险程度,判定出重要危险,从而进行有效控制。
0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害辨识和危险价。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危害辨识及危险价的组织工作。
4.2 健康安全代表具体负责危害辨识及危险价工作。
4.3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参与本公司危害辨识及危险价工作。
0 5.0 作业内容
5.1 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识和危险价
5.1.1 辨识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应以公司所有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产生影响的职业安全健康危险为依据。
5.1.2 辨识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的标准详见附件。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照公司的生产特点,确定出对安全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所有职业安全健康危害。
5.1.3 职业安全健康危害辨识与危险价由健康安全代表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派员参与。
5.2 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识与危险价
5.2.1 采用附件中所述方法,对职业安全健康危害进行辨识与危险价,确定出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险。
5.2.2 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识与危险价由健康安全代表组织进行。
5.2.3 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识与危险价是公司控制健康安全措施的依据。
5.2.4 公司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和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识和危险价。
5.2.5 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和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识和危险价的主要人员应接受过培训。
5.3 职业安全健康危险记录
5.3.1 公司应建立并维持辨识和价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和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的记录,并保持记录的更新。
废水的管理
1 生活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应予以分开。
2 不得将非生活污水(比如废柴油、机油、食用油等)排入生活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
3 厕所要由的清洁工人进行清洁,保持厕所的清洁,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由人员每半年对化粪池进行清理,确保化粪池、下水道畅通,无阻塞、满溢现象。
废气、粉尘的管理
1 有空气流通要求的部门、车间确保抽风系统的正常运转,尽量减少充绒产生的粉尘,降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2 严格控制发电机发电的时间,在不影响交货的情况下,尽量调班休息来错峰用电,减少发电机使用的时间,从而降低发电机对环境的污染。并严格控制柴油的质量,每次发电期间,负责人对排放废气黑度进行检查,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发电。
3 各种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随时接受交通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的废气排放抽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以保证整车技术性能良好,保证尾气排放不**标。
噪音的管理
1 设备开机时要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
2 严格按设备管理制度进行使用保养。
3. 发电机运转时尽量密闭房间,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减少噪音排放。
4. 外来运输车辆在进入厂区禁止鸣笛,外来施工人员应有人尽量减少施工噪音。
5 严格控制施工相关方噪声对住宿员工生活的影响,夜间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6 噪音的管理具体见《噪音管理办法》。
管理者代表应定期与环境监测部门联系,对本公司生活废水、废气、粉尘、噪音等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监测,监测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应立即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进行处理。
制定公司生产、生活区绿化规划,利用厂区、生活区内的空地、路旁大力植树造林、栽花种草,绿化、美化、净化环境。
外部交流渠道应畅通,了解并**考虑相关方要求,使员工参与体系的重要活动和事务,使公众理解和认可公司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决心。
a)公司综合部应建立管理程序确保公司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信息进行沟通。
b)公司综合部负责接收、处理公司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c)公司综合部负责接收、处理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管理者代表组织公司各级部门、各层次之间及时的协商与交流,使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d)职业健康安全代表负责组织各部门员工表所关心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
e)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信息,要及时传达到公司内部的全体员工,通过协商与交流,使员工参与。
f)公司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信息沟通与交流管理程序》,用于:
(1)工作人员:
——适当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适当参与事件调查;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和评审;
——对相应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更进行协商;
——对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发表意见
——参与公司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参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事务等活动;
——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职业健康安全代表或的管理者代表的权力。
应告知工作人员关于他们的参与安排,包括谁是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代表。
(2)与承包方就影响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变更进行协商。
适当时,公司应确保与相关的外部相关方就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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