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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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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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周期是多久:
在有比较扎实的食品安全管理基础的情况下,通过HACCP认证一般为1个月-2个月。如果企业要完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后再取得HACCP认证证书,那么需要的时间一般为3-6个月。
1目的
确保公司使用的原料、辅料、等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得以控制;防止不合格原辅料的投入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HACCP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原辅料验收控制
3.职责
3.1管代/食安组长负责制定控制程序。
3.2质量技术部负责对原辅料的卫生进行验证和控制
3.3采购部负责对供方进行评定评估。
4.工作程序
4.1供方的选择和评定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2质量技术部负责制定各项原辅料食品卫生指标方面的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验证法
4.2.1选择供应商和核查食品原料来源地情况
4.2.2选择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应种类食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良好的食品安全信誉的供应商。
4.2.3、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4.2.4、不定期到实地检查供应商的食品库房、运输车辆、管理体系等,对于生产单位还要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4.2.5大量使用的食品原料,还应确定备选的供应商。

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本公司内部培训:
a)对入职员工,办公室根据任职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不合格处理意见。个别因急需招进的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规章制度及公司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但新员工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须统一进行岗位技能要求的培训和考核。
b)所有员工转岗、调岗,须按新岗位操作规范及要求进行培训、考核。
c)办公室根据各的培训需求,进行组织和协调,临时培训一般在培训计划实施**周通知组织实施部门和参加人员;
d)培训实施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方法,确定培训教师,按照培训计划安排时间组织实施培训;
e)培训实施部门负责做好《员工培训记录》 ,培训结束后,如果需要进行考核时,实施部门负责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
f)各培训实施部门每月将培训记录交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收集和归档。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食品配送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危害,在产品出现有碍消费者健康的问题时能够有效召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运、出售的不安全食品。
3职责
3.1管理者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审批。
3.2采购部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进出手续的处理工作。
3.3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召回程序
4.1先建立并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2采购部要建立和保存产品去向的记录,保存期限应**过产品的保质期。
4.3当已销售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不符合质量标准问题时,采购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并要求其出具不符合,不合格现象和已产生的后果。
4.4采购部要将不符合送管理者审批,管理者召开企业会议进行讨论,并根据产品不符合的性质决定是否进行召回。
4.5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的,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4.6当会议决定需要召回时,管理者要负责成立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并一名成员为小组组长,总管不安全产品召回工作。
4.7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人员应当包括(但不于以下人员):
1)技术人员;
2)销售人员;
3)财务人员;
4)公众关系人员;
5)法律人员。
4.8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要制定《产品召回计划》,产品召回计划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范围区域;
3)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4)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
5)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
6)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7)召回食品的处置措施、承担情况;
8)召回的预期效果。
4.9《产品召回计划》经管理者批准,交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后实施、并且发布召回公告。
4.10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
3)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时间、区域范围;
4)公司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流程。
4.11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发布。
4.12对已经召回的不安全产品和存放于库存中尚未发出的不安全产品,要单存放,醒目标识,并由食品安全小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外聘有关进行评估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如销毁、无害化处理等)。
4.13在食品安全小组未出具结果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4.14食品安全小组要查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4.15召回工作的完成:
a)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b)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c)实施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4.17当实施不安全产品召回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将召回情况记录在《不安全产品召回结果及处理记录》上。
4.18适当时公司应进行模拟召回,以演练、评估和验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是否有对记录进行管理的程序 是否与保存期限的规定?保存期限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记录管理的实况 是否对记录进行了清理,并列出了清单
对记录的标识、储存、检索、保护是否与书面程序的要求相一致
记录是否填写正确、字迹清楚
储存是否便于存取和检索
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是否适宜,防尘、防蛀等保护措施是否得当
过期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置
现行记录是否完整?能否提供足够信息?信息是否可靠、可见证
记录能否做到对相关活动、菜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
员工在需要时能否从组织的记录/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应信息
是否制定了沟通的程序 组织是否有沟通的程序?程序中是否对沟通的方式、内容做了规定?程序制定过程中是否听取了员工意见
内部沟通的内容
是否就影响食品安全的事项进行内部沟通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及时获得了变更的信息?这些变更的信息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菜品或新菜品
原料、辅料和服务
生产系统和设备
生产场所,设备位置,周边环境
清洁和卫生方案
包装、储存和分销系统
人员水平和(或)职责及权限分配
法律法规要求
与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有关的知识
组织遵守的顾客、行业和其他要求
内部沟通的内容 来自外部的相关方的有关问询
表明与菜品有关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抱怨
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条件
内部沟通的要求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在内部沟通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能否确保食品安全小组得到其所需要的任何信息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将信息体现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上
管理者是否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情况形成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HACCP认证的要求及内容:
1、前提计划(人力资源、良好卫生规范(不**业类别具体要求详见附录A《企业良好卫生规范要求》通用要求和行业要求)、产品设计开发、采购管理、监视和测量、标识和追溯、产品放行、召回和追溯、致敏物质的管理、食品防护、应急准备与响应);
2、危害控制计划;
3、不合格管理、纠正措施、客诉处理、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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