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服务正规
认证流程规范
服务范围全国
认证类别食品安全
证书标志CNAS&UKAS
办理周期依据企业配合情况
付款方式面议
证书查询网站认监委
年审是否费用是
企业是否要配合需要
BRCGS认证办理食品安全**标准认证顾问
适用标准ISO22000:2018
周期1-4个月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a) 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HACCP体系所需的过程并协调各部门工作;
b) 向总经理报告HACCP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确认HACCP体系取得的业绩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在企业内部提升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c) 制定、审核HACCP管理手册、审核程序文件;
d) 管理HACCP小组并组织其工作;并通过培训、教育、实践等方式确保HACCP小组成员在知识、技能和经验方面得到提高;组织HACCP小组进行危害分析,组织制定GMP、SSOP、HACCP计划;组织对HACCP计划和CCP点进行确认和验证,并对验证结果进行分析。
e) 负责就公司HACCP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面的联络工作。
1.统一指挥驻地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2.组织驻地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驻地正常秩序;
3.协调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配合相关对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小组下设立生产部,按照小组的指示,负责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的具体事务。

1. 目的
确保公司人力资源满足岗位能力需求,合理配置,利用,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为目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影响食品经营服务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的人员能力管理,包括招聘、考核和培训。
3. 职责
3.1 总经理:
a) 批准培训计划;
b) 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的职责和任职条件的审批,及其任用批准;
c) 授权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安排食品安全小组的有关知识的培训。
3.2 人事行政部:
a) 任职与培训管理的归口部门;
b) 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与评价。
3.3 各部门:
a) 本部门人员培训需求的确定和计划;
b) 本部门工作的安排和员工能力考察。
4. 术语和定义(无)
5. 实施要求
5.1 及能力确定
5.1.1公司从人员的教育、培训、经历以及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能方面考虑,由人事行政部确定所招聘的人员、职位安排及任免。
5.1.2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或行业规范等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具有相关的上岗是必须的任职条件。
5.2 人员的招聘和试用
当出现职位空缺时,由用人部门向人事行政部提出需求申请,人事行政部根据该职位工作胜任所需的能力要求招聘适用的人员。经用人部门试用以其胜任。建立新员工档案。
国家规定需要的岗位,公司应要求员工提供相关的明。与食品接触的岗位、生产部仓管统计工人员必须有明,每年进行更新。
5.3 培训与能力提升
公司通过培训,确保员工的能力得到不断的提升,以适应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需要。
5.3.1新职员培训安排
a) 人事行政部应安排新职员在上岗接受入职培训,包括公司基础卫生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b) 基础卫生知识培训:管理手册、公司简介、方针、目标、相关卫生标准知识、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
c) 岗位技能培训:所在部门的业务运作流程及相关的程序/作业文件/安全规范/操作技能,由用人部门负责执行。
5.3.2 在职培训的安排
a) 转岗培训:与5.3.1C)岗位技能培训同,转岗前由人事行政部安排,新岗位用人部门负责进行培训;
b) 用人部门需要紧急培训,包括新的食品经营项目、文件变化、人员工作任务变更等引起的即时培训需要,本部门不能自行完成时,应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批准后执行;
c) 计划培训:人事行政部定期根据以往的培训效果、岗位能力需求、部门或员工个人提交的培训申请表、公司的业务发展、管理体系、食品经营服务和食品安全的符合性、客户满意调查结果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培训开始前适当的时间,人事行政部应另外发出培训通知。
d) 培训计划内容包括: 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评价/考核方式。一般地,只需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5.3.3 培训考核和记录
a) 所有培训,都必须进行考核评价,由培训组织者负责,可采场考核、考试或上级主管确认等方式(送外培训获得培训机构证书可核)。
b) 对于评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可给予一次再培训的机会,若再培训考核仍不合格,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转岗或解雇。
c) 所有培训均应填写《培训记录表》,记录签到和考核结果。
d) 所有接受培训的员工,均应在员工档案中记录其培训的情况。
5.3.4 培训的改进
人事行政部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讨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课程内容、受训人员的学习效果、授课人的讲课效果、培训环境、培训对管理提升的作用等,填制《培训记录表》作为今后培训工作改进的依据。

食品危害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①微生物危害;②农药和残留;③滥用食品添加剂;④化学危害,包括生物;⑤假冒食品。食品危害还可以延伸到食品、原、兽药残留,以及在动物产品中为促进生长而添加等。

1.目的
对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的管理,保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和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所有相关的记录。
3. 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所有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记录的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记录的正确应用、日常整理、保存和保护。
3.3人事行政部:负责记录的检查、督办和定期汇总保管。
4. 术语和定义
4.1 记录: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证据的文件。
4.2 记录保存期限:短的保存期限要求,法律法规或顾客、文件对记录有保存期要求的,也应该得到满足。
5. 实施要求
5.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填写、收集、保管。
5.2 记录的格式和标识
5.2.1使用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格式化记录,可从文件管理人员处获得空白表格。
5.2.2管理体系文件没有规定记录格式的,由各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报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批准,
由文件管理人员备案后使用。
5.2.3记录格式的设计、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执行。
5.2.4记录的标识,包括记录名称、记录表格编号(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记录的
时间、有关责任人的签名,以及分类识别号一般为顺序号,必要时可标明部门或范围。
5.3 记录的填写
5.3.1 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填写时,内容
不得遗漏,未发生项应在栏目上用单杠划去。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除非文件规定)做
记录。
5.3.2 如因笔误或填写错误要修改,应采用单杠划去,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内容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姓名及日期。修改前的记录应能识别,不得用涂改的方式修改记录。
5.3.3 记录应得到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主管的审核。审核应关注内容是否正确无误,有无明
显的错误字段错误,填写全不全,是否易认。
5.3.4 文件有规定时,记录应得到有相应职权的人的批准方为有效。
5.3.5 记录的填写、审核、批准人均应手写签名,并签署日期。
5.4 记录的管理和跟进
5.4.1人事行政部编制《记录清单》,列明所有格式化的记录,
并规定记录的保存部门和保存期限,并附上原始样本。
5.4.2在记录使用期内,各部门必须把所有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通风、
干燥的地方,所有的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公司
人事行政部至少应每季度一次地对已**过使用期限的记录归档集中保存,
5.4.3人事行政部应至少每年一次检查各部门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
5.4.4 **过保存期或无参考价值的记录应清点登记,编写报告,经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同意后销毁。
**过保管期限仍需留用的,应另柜存放并标识。
5.4.5 记录是一种的文件,应遵守《文件控制程序》中的要求,包括使用、借阅、批
准、保存和保护、修改、销毁等。记录无发放要求。
5.4.6 记录的发放和传递按记录的填制或签字要求执行。与记录无关的人员查阅记录应得
到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批准。
5.4.7 当规定记录的文件没有具体规定时,记录的签发部门负责跟进记录的填制,直
到与其有关的活动全部完成,且记录得到妥善处理和管理。
a、会计的任职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专科以上*,等相关从业证书。
3)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4)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5)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
b、出纳的任职要求:
1)中专以上*,会计、财务及经济管理类相关;
2)一年以上企业出纳工作经验;
3)熟悉国家财务政策、会计法规,了解税务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
4)熟悉银行结算业务和报税流程;
5)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
6)工作认真细心、责任心强、为人正直、敢于坚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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