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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依据新版标准建立体系
当发现不合格品被发运时,应由采购部立即通知顾客。
当交付后顾客反映产品不合格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评审,并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以确认不合格事实,由现场服务人员分析原因,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包括调换、修理、赔偿、降价、道歉或按其它规定处理,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现场处理人员应填写《8D报告》。
当顾客使用产品失效或退货时,由质量主管组织品质部、采购部和生产部等进行评审,制定处置方案,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并按《持续改进控制程序》要求,采取适宜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的不合格品再次产生。
品质部应每半年对不合格品发生的情况,利用柏拉图、鱼刺图等进行统计分析,必要时制定不合格品**减少计划。
公司应确保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审理和处置的人员能够立行使职权,不受追求生产进度等外在因素干扰。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测量结果有效,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量具、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包括测量和试验设备与顾客提供的测量设备。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台账、检定计划及内部实验室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测量装置的点检和维护保养;
3.4采购部负责测量设备的采购。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
4.1.1使用部门根据过程监视和测量的要求,向采购部提出申请。
4.1.2采购部会同品质部对其进行可行性审核,确定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申报计划或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由采购部采购。
4.1.3大型监视和测量装置购入后,由采购部组织品质部、使用单位、财务部按《基础设施控制程序》要求组织验收,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单》。
4.1.4对自制的量具,由生产单位自行设计和制造。
4.1.5对于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品质部建立《监视测量设备一览表》和《量具管理卡》,并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分类编号,对实物量具进行编号和标识。
4.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或检定
4.2.1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在初次使用前都应进行校准或检定。
4.2.2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的测量基准的测量装置,由品质部联系有校准或检定的计量部门进行校准或检定。
4.2.3对不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的测量基准的测量装置,由品质部联系原设备制造厂进行校准或检定,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见4.2.4)。
4.2.4对本公司自制的量具,由品质部制定进行校准或检定规程,由品质部校准。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见4.2.4)。
4.2.5由品质部根据量具的使用频率和规定,确定检定周期,编制量具周期检定计划(年度检定计划),经品质部审核后,报技术主管批准后实施。
4.2.6由品质部根据《监视测量设备校准计划》安排,对到期量具填通知量具使用部门,并按时送检或自检。
4.2.7对本公司自行检定项目(内部实验室)检定人员必须具备计量员证书。
4.2.8对送检的检定单位(外部实验室),应保留该实验室的CNAS证书复印件,包括其实验室业务范围。
4.2.9校准合格的量具应由由品质部保留校准和验证的证书,并对量具进行标识,以确定其校准状态。“合格”标签应合格有效期期和所依据的原校准合格证的编号。计量管理人员应为重点量具建立《量具管理卡》。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
操作者应正确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必要时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校准和调整或再调整。
操作者如发现测量装置无编号、无合格标识、**周期和有故障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品质部报告,并由联系品质部进行处理。
操作者必须定期对测量装置进行维护和保养,并防止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当岗位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到品质部办理测量装置移交手续。
对闲置测量装置,由品质部从现场收回或进行封存,需要时再重新启用。
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品质部提出《监视测量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品质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废,由品质部负责组织对报废装置进行标识或撤离使用现场。

1目的
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绩效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同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减少过程变差和浪费,降低风险。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绩效数据分析、使用及持续改进。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确定、收集有关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总体分析。
3.2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有关数据,对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并形成报告提交给品质部进行汇总。同时,执行经评审确定的相关改进计划。
3.3管理者代表负责对体系运行绩效数据分析结论和改进建议的决策。

1 临时更改申请
当公司内部因设备故障、紧急出货等应急状况发生,需要启动《应急计划》,提出如生产场所转移、新线生产、生产设备更换、使用替代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对产品功能/性能无影响)、作业方法、检测方法或防错措施发生临时变更时,应由发生应急状况部门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ECR》,提出临时变更申请,同时明确替代控制方法,报部门主管。必要时,部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工程师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通过时,报副/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应急相关部门执行。
2 生产工艺发生了临时变更的,应按批准的替代控制方法制定作业书,并在《生产控制计划》上标明。
3 检测、试验方法发生了临时变更的,应按批准的替代控制方法制定检测、试验书。如果客户有要求,应在发运产品前,取得客户的发运批准。
4 在临时变更执行时,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准备验证,密切监视每一班的生产情况,确保产品质量稳定。班组长通过生产日报、检验记录每天向部门主管汇报替代控制方法执行情况及产品质量状况。一旦发生异常,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工程师重新进行评估,并采取合理的处置措施。
5 生产日报及检验记录应临时变更实施的具体日期及涉及的产品批号、数量,以便后期追溯。临时更改相关生产及检验记录应保存至少3年。
6 临时变更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并非标准作业状态,应加快生产恢复工作,尽早回归正常的标准作业状态。
7 临时变更解除,恢复正常生产时,必须重新进行作业准备验证。
生产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件检验
a)在规定要进行件检查的工序,每班次开始或生产过程中因换人、换料、换品种以及换工装、设备调整等改变工序条件后生产的1~3件产品,操作者自检后,必要时还必须送检验员做件检查。件检查结果记录于《过程检验记录》中。
b)件检查合格时,由检验员在件上做标记,并通知操作者继续作业。件检查不合格时,检验员向操作者指出不合格部位,要求其改进,操作者返工,或重新加工件,直至检验合格,方可继续生产。
过程检验
a) 自检:车间操作者要在生产中进行自检。自检中操作者如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应及时停止作业,并向组长报告,寻求改善对策。
b) 互检: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对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c) 巡回检验:
(1)检验员或工艺人员在车间零件生产、加工、装配现场或生产线进行巡查,观察车间员工是否按规定的作业方法操作,使用的生产物料是否符合要求,设备、工装、量具是否处于受控状态等。并根据需要(或对有疑点的工位)进行随机抽检,每次不少于5个零件。巡检人员应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知生产组长或车间主管,以便调整生产。必要时,巡检结果应填写在《过程检验记录》中。
(2)如巡检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巡检人员应立即向其主管报告,主管视问题的严重性,做出停止生产的决定,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适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有关部门整改。
d)过程能力指数:
对关键特性及重要特性,应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产量大,依靠抽检进行的特性,应即时进行Cpk管制图。
检验工序的检查/完工检验
a) 对设置检验点的工序,工序检验员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写于各相关检验记录单。产品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b)半成品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率接近公司规定值时,检验员根据情况及时通知操作者注意加强控制;当不合格品率**过公司规定值时,品质部应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执行《持续改进控制程序》。
在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完成或必须的报告收到前,不得将产品放行。如确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例外放行,应参照4.3.3.7“紧急放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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