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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验证结果的评价
食品安全小组按本手册的规定,系统地评价所策划的验证(见7.8)的每个结果。
当验证证实不符合策划的安排时,食品安全小组或责任部门应采取措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该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评审以下方面:
a)现有的程序和沟通渠道(见 5.6和7.7);
b)危害分析的结论(见7.4)、已建立的操作性前提方案(见7.5)和HACCP计划(见7.6.1);
c)PRP(s)(见7.2);
d)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活动(见6.2)有效性。
8.4.3 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分析验证活动的结果,包括内部审核(见8.4.1)和外部审核的结果。应进行分析,以:
a)证实体系的整体运行满足策划的安排和公司所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b)识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改进或更新的需求;
c)识别表明潜在不安全产品高事故风险的趋势;
d)建立信息,便于策划与受审核区域状况和重要性有关的内部审核方案;
e)提供证据证明已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分析的结果和由此产生的活动仓库予以记录,口头和以此随时向总经理报告,作为管理评审(见5.8.2)的输入;也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的输入(见8.5.2)。

可追溯系统
公司对预包装食品(粮油、干货、调味品、冷藏冷冻食品)的贮藏作业范围建立且实施了可追溯性系统,以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原料供应商、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
可追溯性系统应能够识别原料和终产品分销途径。
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规定的时间保持可追溯性记录,以进行体系评价,使潜在不安全产品和如果发生撤回时能够进行处置。可追溯性记录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顾客要求,例如可以是基于终产品的批次标识。
7.10 不符合控制
公司贮藏作业范围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不符合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实施控制,仓库协助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对不符合实施控制,各部门负责相关的纠正、纠正措施、潜在不安全食品的处置、撤回/召回等实施和管理。
根据终产品的用途和放行要求,仓库应确保关键控制点(见7.6.5)**出或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时,受影响的终产品得以识别和控制。
a)识别和评价受影响的产品,以确定对它们进行适宜的处置;
b)评审所实施的纠正。
所有纠正由质检员批准并予以记录,需要时,由仓管人员或总经理批准,记录包括不符合的性质及其产生原因和后果以及不合格批次的可追溯性信息。
7.10.2 纠正措施
当关键限值发生**出(见7.6.5)和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时,应采取纠正措施。以识别和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的原因;防止其再次发生;并在不符合发生后,使相应的过程或体系恢复受控状态,这些措施包括:
a)评审不符合(包括顾客抱怨);
b)对可能表明向失控发展的监视结果的**势进行评审;
c)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d)评价采取措施的需求以确保不符合不再发生;
e)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f)记录所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g)评审采取的纠正措施,以确保其有效。
仓库组织实施纠正措施应予以记录。

1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减少不合格品的影响,避免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购进食品、仓储进货、仓库和销售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的控制。
3 职责
3.1 质控部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监督检查各部门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置情况,并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跟踪验证。
3.2 部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识别、控制和处置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并对措施的有效性跟踪验证。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
4.1.1 严重不合格:直接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食品安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不合格。
4.1.2 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服务质量与食品安全的不合格。
4.1.3 潜在不安全产品:**出关键限值或部分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的条件下生产的产品。
4.2 不合格购进物资的评审和处置
4.2.1 购进物资到货后,经检测判为不合格品,保管员不得验收,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报公司分管副经理提出处理意见,采购员负责与供方联系退货或换货。
4.2.2 一般不符合应在现场及时返工纠正;严重不合格品或重要物资不允许让步接收。
4.3 不合格食品的评审和处置
4.3.1 一般不合格品:经加工制作后的产品,如出现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服务质量与食品安全的不合格,应在现场及时返工纠正,如不能返工及时报废处理。
4.3.2 严重不合格品:明显不符合标准要求,不满足顾客要求或不符合法规要求,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相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

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置
7.10.3.1 总则
仓库作业、分解作业及相关设施区域应采取措施处置所有不合格产品,以防止不合格产品入库或出厂进入食品链。
当产品在公司的控制之外,且被确定为不安全时,由办公室负责处置,采取撤回(见7.10.4)/召回措施。
7.10.3.2 放行的评价
受不符合影响的每批产品应在仓库作业员或实验室抽样、分析和(或)其它验证活动证实受影响批次的产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才可在销售前作为安全产品放行。
7.10.3.3 不合格品处置
经质检员和实验室评价后,当产品不能放行时,产品应按如下之一处理:
a)在仓库*的区域进必要的外观去除作业,以确保食品安全危害消除或降至可接受水平;
b)销毁和(或)按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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