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应急响应
4.4.1 基本思想:如发生事故与紧急情况时,应本着“安全”的思想行动:
a) 当自身面临危险时,应避开危险到安全的地方
b) *将危险或事故情况通知周围人员;
c) 当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
4.4.2 紧急状况的发现人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发生状况的部门,并根据紧急状况的严重程序决定是否打110、119、120报警。
4.4.3 在应急现场的职级的主管应在事情发生的时间根据本程序要求采取具体行动,包括:
a) 控制事态,寻找原因并给予消除。
b) 进行必要的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c) 报告其上级主管及直接报告总经理。在上级的授权下进行外部沟通。
d) 靠自身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应急指挥者应拨打110或119、120、122报警救灾。
4.4.4 报警时必须讲明事故地点,联络电话及灾难详细情况,并派专人到路口接警,以争取抢险时间。
4.4.5 当紧急状况有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影响时,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要*通知顾客,报告事故与紧急情况的内容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必要时与食品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4.4.6 总经理决定进一步的响应行动,包括善后和求助等。

设施设备的控制
4.4.1 正确管理和使用加工设备、机械及其他设备,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
4.4.2 使用部门应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清洁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修,配置并使用适合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并通过校准、维护、正确调整、妥善存放等控制过程持续保持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相一致。具体执行《设施、设备管理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
4.5 管理
a﹚实行管理制度,由顾客代表、主管部门和公司管理人员组成的伙食管理指导会,具有监督、考评产品和服务质量、沟通信息的职责,参与服务的管理;
b﹚区域设有意见箱(簿),由人事部定时收集、整理、汇总,为便于顾客监督,员工工作期间佩带工牌;
d﹚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食品及服务质量,随时听取顾客意见,并做到有记录,有反馈。

可追溯系统
公司对预包装食品(粮油、干货、调味品、冷藏冷冻食品)的贮藏作业范围建立且实施了可追溯性系统,以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原料供应商、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
可追溯性系统应能够识别原料和终产品分销途径。
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规定的时间保持可追溯性记录,以进行体系评价,使潜在不安全产品和如果发生撤回时能够进行处置。可追溯性记录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顾客要求,例如可以是基于终产品的批次标识。
7.10 不符合控制
公司贮藏作业范围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不符合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实施控制,仓库协助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对不符合实施控制,各部门负责相关的纠正、纠正措施、潜在不安全食品的处置、撤回/召回等实施和管理。
根据终产品的用途和放行要求,仓库应确保关键控制点(见7.6.5)**出或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时,受影响的终产品得以识别和控制。
a)识别和评价受影响的产品,以确定对它们进行适宜的处置;
b)评审所实施的纠正。
所有纠正由质检员批准并予以记录,需要时,由仓管人员或总经理批准,记录包括不符合的性质及其产生原因和后果以及不合格批次的可追溯性信息。
7.10.2 纠正措施
当关键限值发生**出(见7.6.5)和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时,应采取纠正措施。以识别和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的原因;防止其再次发生;并在不符合发生后,使相应的过程或体系恢复受控状态,这些措施包括:
a)评审不符合(包括顾客抱怨);
b)对可能表明向失控发展的监视结果的**势进行评审;
c)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d)评价采取措施的需求以确保不符合不再发生;
e)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f)记录所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g)评审采取的纠正措施,以确保其有效。
仓库组织实施纠正措施应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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