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的程序
4.3.1 召回产品溯源,以识别召回活动的相关方。必须考虑客户(包括分销商及其顾客)、合作单位、公司内部单位(包括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所有员工)、供应商、相关的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包括媒体和消费者组织)。从食品销售、制作采购的全流程各步骤追溯,寻找所有可能的相关方。
4.3.2 根据相关方,选择合适的方式发布召回信息,召回信息应在作出决策后半个工作日内发布。合适方式可以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媒体公告等,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编制《召回信息发布记录》。召回信息应编制成文件,如《产品召回公告》,内容包括:
a) 召回小组成员的信息,包括成员名单,24小时联系方式,代表的部门和所承担的职责。
b) 召回产品的信息:召回产品名称,代号或批号,工厂名称,生产日期等;召回的原因,召回产品分销的区域(包括地区、分销商名称和地址)
c) 产品召回的方法、途径和时间。
d) 受召回产品的不合格影响的其他信息,如已使用待召回产品的后果和对策,与召回有关的和赔偿。
c) 给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召回计划范本,或作为召回信息的附件,以便他们通知和协助召回。
4.3.3 产品召回的方法、途径和时间:
a) 应尽可能利用销售网络作为召回网络,由消费者将召回产品交加零售商,再由零售商交回批发商。应明确向公司或批发商报告的方式如电话或传真等
d) 应保持从公司到批发商的接受召回产品的通道,并在召回信息予以明确。
c) 每一批(或件)召回产品均应编制《产品召回登记表》予以记录。
4.3.4 召回产品的处理
a) 召回产品在处理前应进行标识和隔离。
b) 召回产品应作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应建立《不合格(潜在不安全)品处理单》,并注明为召回产品处理。
c) 当召回产品的处置方法为报废时,可由批发商在公司的监督下进行。
4.3.4 产品召回的结束和报告:
a) 召回计划要求的产品全部回收并妥善处理完毕,表示该次召回活动结束。
b) 召回活动结束后,召回小组应编制召回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召回报告应包括召回的原因、范围和结果。

1、目的
规定前提方案的编制步骤和实施方法,确保前提方案与组织有关食品安全的需求相适应,并能满足如下目的。
a) 控制食品安全危害通过工作环境进入产品的可能性;
b) 控制产品的生物、化学和物理污染,包括产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c) 控制产品和产品加工环境的食品安全危害水平。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前提方案的策划和实施管理。
3、职责
3.1 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前提方案的策划,包括编制组织、审核,以及实施的监视。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前提方案的批准。
3.3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前提方案的策划,编制、执行和落实本部门负责的前提方案。
4、定义
前提方案:针对运行的性质和规模,而规定的程序或指导书;用以改善和保持运行条件,从而更有效地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和(或)为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引入产品和产品加工环境、及控制危害在产品和产品加工环境中污染或扩散的可能性。
操作性前提方案:为控制食品安全危害 引入的可能性和(或)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或加工环境中污染或扩散的可能性,通过危害分析确定的、必需的前提方案PRP(s)。
控制措施:能够用于防止或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活动。
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不属于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前提方案。
5、程序
5.1 前提方案策划时机
a) 设计并实施前提方案,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建立、实施的起点。
b) 当一个食堂分店开始运作前,应策划前提方案。
c) 根据危害分析的结果,重新评审已经确定的操作性前提方案,当操作性前提方案不能满足危害分析确定的控制措施要求时,应重新策划操作性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的重新策划引致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的变化要求应得到识别和实施。
d) 按文件控制的要求,应定期评审前提方案,进行必要的更改,以保证其适宜性。
e) 当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变更时,应重新进行前提方案的策划。
5.2 前提方案的输入
a) 顾客的产品要求;
b) 法律法规的要求;
c) 相关的食品安全指南和国际法典原则;
d) 行业规范;
e) 食品安全研究的技术成果;
f) 经验和同类产品、场所、技术、企业的相同案例;
g) 组织的可控制力和可影响力;
h) 危害分析和HACCP计划的结果。
5.3 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
5.3.1 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的内容,应在如下方面规定要求:
a) 建筑物和设施(包括厨房、专间、库房、就餐场所、厕所和更衣室)的布局、环境、设计和建设;
b) 空气、水、能源和其他条件的供应;
c) 设备和工具要求,包括其预防性维护、卫生设计和每个单元维护和清洁的可达性;
d) 包括废弃物和排水处理的支持。
e) 基础设施的修缮、改造等维护,并保持记录。
5.3.2有必要时,各食堂根据需要,并考虑危害分析的结果和选定控制措施对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能力,应据此编制其适用的《分店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和对基础设施进行、环境进行必要的修缮和改造。
5.3.3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的验证:
a) 目的:验证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满足输入的要求,并得到实施。
b) 方法:对照前提方案的策划要求进行文件评审,对照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现场进行确认。
c) 频率:运行或变更后重新运行时和不**过六个月的时间间隔进行。进行。
d) 职责:由HACCP小组负责。
e) 记录:参加人员应填写验证签到表(会议签到表),编写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验证报告记录验证过程和结果。对验证不合格开立文件更改申请表或不合格处理单以对其进行纠正。

产品的测量和监控
4.2.1质量部负责编制各类检测规范、《HACCP计划》,明确检测点,检测频率,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别依据,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2进货检验:
4.2.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填写《收货单》,交QC检验员。
4.2.2.2QC检验员根据《检验作业规范》进行对来料检验记录,并填写《检验报告》。
a)仓库根据合格记录或标识入库手续;
b)验证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2.3紧急放行:
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不得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其他采购品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时,应:
a) 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仓库及品检负责人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但必须抽取样品封存或送检。
b) 任何紧急放行的产品必须具备可靠的可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后能有效地追回。应在放行的产品上或后续的记录上加上“紧急放行”标识。
c) 在紧急放行的同时,检验员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应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追踪处理。
4.2.2.4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经质量部主管审核批准的,可根据品质情况确定,**。对于质量部发出的**的物料,可不做标识。
4.2.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2.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验点的工序,检验员依据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交下一工序,并填写记录表,对于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2.3.2巡回监控
生产过程中,生产班长(检验员)应对操作工人的自检进行监督,认真检查操作者的作业方法;使用设备等是否正确,根据需要进行抽检,并将结果反馈给操作者,发现不合格品应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2.3.3半成品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率接近组织规定值时,检验员应根据情况及时通知操作者注意加强控制;当不合格品率**过组织规定值时,应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报告》,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4.2.3.4在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完成或必须的报告收到前不得将产品放行。如果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例外放行,应参照4.2.2.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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