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设备清洁
4.5.1 制订公司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时应考虑原物质的去除,清洗工艺应能彻底清洗祛除生产线上残留的原物质。
4.5.2 公司清洁工艺验证项目应包含原残留的验证。应制定验证程序文件,包含生产线原残留分析、关键控制点、取样方法、清洁验收标准、原检测标准等内容。
4.5.3 含原产品的生产转换,应做好设备特别是共用设备的清洁工作,做好相应清洗记录和检查记录,防止原残留导致交叉污染。
4.5.4 生产开机前,应检查是否符合产品排序与清洁要求、设备检查标牌上清洁记录是否完整进行监测。确敏原不会带入下一批原料或产品中。
4.5.5查看设备检查记录发现存在不符合清洁程序情况,应在开始生产前按程序规定重新清洁,应对所有受影响的原料或产品实施“隔离”。运营部应评估受影响批次产品的原含量,采取加注原成分声称措施处理。
4.5.6 清洁记录应实行月检制度,并根据半成品或终产品原检测结果、清洁监测结果进行清洁工艺有效性和符合性评估。对清洁工艺实行持续改进以及再验证。

4.6 产品标签
4.6.1 公司产品标签管理程序应包含原声称内容审查。原必须加注标签,原声称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保证标签清楚传达所有原,使用通用名称作为原标识。
4.6.2 原声称范围应包括含原成分的产品,还有同一生产线或生产环境下可能含原成分的产品。出口销售产品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对声称的原种类进行识别审核,加以调整。
4.6.3 公司实施包装/标签检查程序,查阅包材接收记录和查看含原产品标签验证包装材料上的配料声明和任何警示性标识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4.7 员工意识
4.7.1 员工具备足够的原知识是预防过交叉污染的重要部分。公司HACCP培训和安全培训计划应包括原培训内容。做好原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予以妥善保存。
4.7.2 公司须确保直接接触或者间接接触原员工了解工厂所涉及使用的原成分,在此同时针对员工岗位职责进行不同水平的原培训,组织相应考核以保证关键岗位员工熟悉操作规范。
4.7.3 公司应抽调员工面谈评估原意识水平,查阅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确敏原培训得到有效落实。

1危害分析
小组人员在小组组长下,依据确认的工艺流程图,逐个对各生产环节进行危害分析,确定CCP。
危害分析和评估活动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和内外部质量异常信息,对现实存在的和潜在的可能从生物性、物理性、化学性三方面进行分析,分析评估的内容记录于危害分析记录表。
具体根据下列方面对危害进行识别:
a) 公司的质量食品安全方针;
b) 已接受的顾客要求;
c) 组织的现状;
d) 对原料和产品的描述;
e) 对产品用途的确定;
f) 流程图和布置图。
2 分析评估的结果的输出
显著危害必须在评估的基础上得到识别。
食品安全小组根据工序按如下方面来评估显著危害:
——发生概率
——交叉污染的风险
——侵入或污染
——残存和(或)繁殖
分析评估完成后,《危害分析记录表》报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审核,再用于CCP的控制计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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